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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天津市静海区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津静党发[2017]17号)、《天津市静海区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实施细则》。(《意见》和《实施细则》可登陆“静海人才信息网”和“智汇静海”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查阅) 二、申报范围 本次资助范围为2019年以后符合《天津市静海区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资助条件的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为切实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对《实施意见》发布后(2017年7月14日),未进行过申报且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进行一次性兜底申报。自明年起,人才政策资助仅支持当年度新实施项目,不再受理上年度未申报项目。 三、资助内容 人才引进项目资助内容主要为工作资助和工作津贴;人才培养项目资助内容主要为培养经费资助。各类平台载体、创新创业项目,仍由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原渠道、原途径申报支持,不在本次集中资助范围。 四、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7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申报方式 各类人才或用人主体登录“智汇静海”微信公众号或“静海人才信息网”,根据项目类型,填报申报表,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报所在乡镇、园区或主管部门。各单位集中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月19日前将人才引进、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人才科 68615868 智汇静海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 静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tjjhrc.com/ 附:《天津市静海区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实施细则》
天津市静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