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1月11日消息(见习记者韩雨晨)1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决定在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试点期3年,天津市成功入选。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我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
通知还提到,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问题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