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将其作为奠定生态环境工作的有力基石,通过系列改革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厘清。《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宝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责任清单》得到有效落实,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正确指引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加明晰、强化,形成了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层层拧紧的责任链条,构建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管责任体系;二是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审议出台《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宝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宝坻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文本(2020-2030)年》《宝坻区生态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等各类规范文件10余个,对各类生态环境任务落实要求、考察要求及各单位责任分工进一步强调,推动各类任务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取得实效;三是区域环境联防联治联建不断深化。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打造“京东黄金走廊”,与北京通州、河北唐山签订《通宝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框架协议》,深入落实《宝玉香三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启动了四地重污染天气协同保护机制,完善了流域治理上下游联动机制,与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分局等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管,联动协同能力不断增强,跨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2年以来,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2396人次,发现问题并整改完成2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