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为了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近日,东丽区审计局组建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
内部法律顾问是由本单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3位同志担任,其中1名为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1名为法制科审理员,2名同志均为公职律师,另外1名为长期从事公文复核、项目审理工作的法制科负责同志。外聘法律顾问由熟悉本区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具有较强业务力量的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
局党组针对法律顾问队伍提出要求,一要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提升个人能力,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精通审计领域的法律规范;三要当好智囊团,把好法律关,为依法审计,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组建法律顾问队伍,让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相关法律事务,有助于促进审计部门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自觉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审计工作;有助于恪守执法边界,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有助于提高审计执法水平,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