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总工会、区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四方联动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为和平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揭牌。
近年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此次《实施方案》的签署,实现了工会、人社、法院和司法部门在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的“强强联合”,提供集工会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于一体的“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服务,共同做好和平区劳动领域争议调处化解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和平区法治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根据方案,多元化解机制下设一中心一站点,即在区人社局设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联合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律师法律咨询服务职能,梳理整合现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的资源,选派调解员、律师入驻多元化解中心(窗口),会同仲裁机构共同作好裁前调解、委托调解等日常工作,视案件量情况常态化运行;在区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对接站”,负责专业指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具体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四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并逐步建立业务规范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