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桥区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集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天津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局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深入思考学,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各党支部要深入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确保做到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始终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