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桥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并被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这也是该院继2020年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后,再获全国法院系统殊荣。
近年来,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区委决策,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发展。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在深信笃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动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大要案审理、司法改革等依法稳妥推进。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智慧法院建设提质增效,切实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不断发力,扎实办好各类涉民生案件,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建设“3+N”巡回司法服务体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定期开展社区庭审、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强化审判管理,争创一流审判业绩,妥善推进四级法院审判职能定位改革、行政争议交叉管辖等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智慧法院建设,让改革成效更多惠及群众。
始终坚持锤炼铁军,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