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巩固我区创文创卫工作成果,“美丽红桥”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报道《文明取景窗》,对在创文创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
近日,区创文创卫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部分点位进行暗访,发现部分不文明现象,需要整改。
地点:红旗地道
不文明行为:随意喷涂广告
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责令清除并处二千元罚款
地点:世春里
不文明行为:占用健身器材晾晒物品
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应责令改正
地点:世春里
不文明行为:楼道存放车辆、堆放物品
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
地点:西青道辅路原西站旧址附近
不文明行为:占用绿地停车
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地点:西站西大桥
不文明行为:违反禁止非机动车上桥通行
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