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全社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尚文明的良好氛围,近日,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教师主动走进西沽街道桃林社区和西沽公园开展“践行文明条例 倡导文明新风”主题活动。
“阿姨,这是垃圾分类宣传单,您可以看一看,做好日常垃圾分类,不但能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进一步促进资源再利用。”“未按规定使用束犬链牵领,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这些都是不文明行为。”......在栖霞里社区,老师们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页等形式,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文明养犬、文明出行等《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的相关内容,引导居民群众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传播者和监督者,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
社区宣传活动结束后,老师们又手拿塑料袋,走进附近的西沽公园,在人行步道上、绿化带里和水塘岸边捡拾散落的烟头、塑料垃圾等,同时,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文明条例宣传,倡导大家保护环境,爱护卫生,不乱扔杂物,自觉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
文明之风拂面而来,文明之花处处盛开。通过宣传和讲解,进一步增强了市民对《条例》的了解,大家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让文明出行、爱护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行为融入日常,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