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老年时报》、今日头条报道“律师进社区解读《民法典》暨法援惠民生助老维权义务法律咨询”第四场活动,在市老基会共建社区之一红桥区咸阳北路街本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一起来看看吧!
(《中老年时报》)
(今日头条)
7月22日上午,“律师进社区解读《民法典》暨法援惠民生助老维权义务法律咨询”第四场活动,在市老基会共建社区之一红桥区咸阳北路街本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
本次活动主讲内容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发生冲突时哪个效力优先;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并存,如何理解“遗嘱在先原则”;按遗嘱继承遗产后,还能否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嘱中未处分的其他遗产等问题。由全国律协老年人权益保障专委会委员、民盟天津市委会社会法制委员会盟员、君匡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刘淑霞为居民进行详解。刘淑霞说,《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该法条规定确立了“遗嘱在先原则”。
遗嘱继承效力为何优于法定继承?刘淑霞表示,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顺序、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通过推定被继承人意思方式确定,相对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具有强行性,但效力最低。
遗嘱中未处分的其他遗产怎么办?刘淑霞指出,依照《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 1130条规定取得遗嘱中未处分的其他遗产。若遗嘱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继承人,在存在遗嘱未处分遗产情况下,仍可以因法定继承而取得遗产,但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法定继承时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不受其是否已经通过遗嘱取得遗产的影响。
活动当天,来自市法援中心的退休资深律师马芳菲和5家律师事务所共11名涉老专业律师、2名司法工作者,为在场老年人逐一答疑解惑。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为律师和司法工作者送上解暑西瓜,感谢律师和司法工作者进社区助老解疑难的无私付出。现场还发放了《民法典》相关宣传资料及普法宣传品。
该活动作为 2023年第九届中老年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一,由中老年时报社、天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老年基金会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