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市区冬季清雪暂行办法》、《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天津市城市道路除雪工作导则》、《天津市除雪工作预案》、《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把握的主要原则
(1)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以雪为令,闻雪而动,专业为主,社会为辅。
(3)清融结合,科学作业,分清主次,先通后畅。
三、重点说明的内容
(一)关于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河西区清雪指挥部为全区除雪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全区除雪应对工作。区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武装部部长、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由区政府办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城市管理委主任担任。
区指挥部下设河西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委主任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文化中心区域办、区金融局、区融媒体中心、河西交警支队、公安河西分局、14个街道办事处。
(二)关于事件分级
按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雪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表示暴雪红色预警、暴雪橙色预警、暴雪黄色预警、暴雪蓝色预警,一级为最高级别。
(1)一级(暴雪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2)二级(暴雪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3)三级(暴雪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4)四级(暴雪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业有影响。
(三)应急响应
全区范围内的区域性降雪,在区清雪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四级预警、三级响应”的要求,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应急响应。
(1)一级应急响应。当一、二级暴雪预警发布,区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一级响应。由区清雪指挥部总指挥指挥全区除雪应对处置工作。区清雪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除雪应对工作,根据天气预警预报形成除雪应对决策,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由区清雪指挥部发布清雪令。
(2)二级应急响应。当三级暴雪预警发布,由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清雪指挥部报告,区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区清雪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除雪应对工作重点和对策,协调予以实施,由区清雪指挥部发布清雪令。重要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3)三级应急响应。当四级暴雪预警发布,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清雪指挥部报告,并由区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区长)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区清雪指挥部报告雪情和除雪应对工作开展情况,经区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适时发布清雪令,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