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预案》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河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2018年修订以来,在指导推动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一是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预案。二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指挥体制、联动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三是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原《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标准与国家预案要求不一致、应急响应分级操作性不强、应急指挥协调措施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纲领性作用弱化等问题逐步显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和成员单位职责调整等情况,我局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西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其中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核与辐射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四、《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一是阐述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级。二是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明确了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及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明确现场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及要求。三是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做出了具体规定。四是规定了应急处置中信息上报流程和内容,同时要求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分级响应。五是规定了应急处置结束后的善后处置和评估调查。六是通过对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队伍保障和技术保障等多方面的要求,对河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整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