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选民:
根据《天津市静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静海区区、乡镇人民代表选举将于2021年11月1日举行,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位选民积极主动地配合所在地选举工作机构做好投票选举工作。
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促进全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要珍惜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和人民拥护的人大代表。
希望每一位选民都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天津市静海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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