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切实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让“文明”二字融入日常、变成经常,果园新村街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多措并举为城区文明保驾护航。





01
“讲”条例:让文明实践宣讲“接地气”
自5月1日,文明流动小巴士“12路•新村文明号专列”在霞光里社区“首站始发”,将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以图文漫画形式呈现在展板上,用生动活泼的语言进行诠释和讲述,重点宣传不乱扔垃圾(烟头)、不闯红灯、不乱穿行、开车礼让行人、公交车上主动向老弱病残孕让座等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另外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让大家对文明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在润物细无声中播撒文明的种子。
02
“评”先进:为文明典型人物“搭台子”
在霞光里的活动中,特别邀请“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获得者辛树萍老人来到活动现场,分享了她摒弃陋习、文明家风的养成和践行文明的亲身体会。为进一步弘扬模范榜样力量,特别策划的“讲文明 我倡议”活动,组织天津市道德模范、北辰文明人等各行各业代表,通过录制视频的方式发起倡议,鼓励广大居民朋友广泛参与、积极践行,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倡导者、宣传者,让文明之花在新村大地盛开。
03
“帮”难事:不文明行为劝导“全方位”
自《条例》实施以来,果园新村街坚持党建引领、系统统筹、依法履职、务求实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为契机,坚持全面宣传引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卫生监督所等执法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街域范围内持续开展行政检查,及时治理劝导占路经营、乱堆乱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对不文明行为形成了有利震慑,切实维护了法规的尊严和权威。
04
“乐”美事:为文明社区生活“添乐趣”
“价值观,促文明,爱天津,我先行。遵法纪,序良俗,润四德,幸福城……”朗朗上口的三字经让大家对《条例》内容和遵守文明行为有了更深的认识,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意识,果园新村街特别开展线上专栏,邀请相声表演艺术家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字经有声化,街道“团小果”“红小宣”的青少年和青年志愿者也积极参与到宣传队伍中来,通过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声化,帮助大家传颂、记忆、践行“条例”要求,引导广大居民践行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
05
“庆”节日:让我们的节日有“仪式感”
街域内的文艺工作者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文明条例,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平台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志愿活动,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到宣扬中华传统文化、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扮靓家园卫生清整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有效发挥了文明行为、文艺先行的社会宣传引导力量,以“文化”促“文明”,进一步弘扬了文明新风主旋律。
“
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受到了广大居民的欢迎和点赞,进一步提高了《条例》的知晓率和践行文明行为的参与率,在街域范围内构建出了共建共享文明建设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