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请有病退申报意愿的企业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到西青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大厅11号窗口领取病退申报相关材料(企业需携带本人住院病历)。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1号楼二层人力社保大厅
联系人:社保服务科 刘阳阳
联系电话:27931830
西青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4日
2022年度病退申报告知单
一、申报条件
截至2023年3月31日,男性年龄满50周岁、女性年龄满45周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正常生产劳动,病种和病情程度符合我市病退鉴定申报要求,能够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历,经本人自愿,可申请病退鉴定。
二、申报病种和病情程度
依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2号)确定病种、标准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书(表一)。申请书为统一格式,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本人签名。本人无法签名的,由监护人代签并注明(提供代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3、始发及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提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包括:首页、住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及各种辅助检查材料、医嘱单等,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及骑缝章。
4、《介绍信-诊断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持统一格式《介绍信-诊断证明书》到住院医院复印住院病历和开具诊断证明书,《介绍信-诊断证明书》由住院医院医生填写,诊断内容须和住院病历诊断内容、申报疾病一致,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5、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加盖所属医院财务章。
6、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表一),并在受理部门处盖企业公章。
7、《鉴定简表》申报单位填写后须贴档案袋左上角,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档案袋右上角。
8、公示、公示报告及公示照片。
9、全部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为A4规格。
10、表二上用的照片必须为二寸红底照片。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依据病退鉴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病历资料反映病情程度符合病退鉴定标准的,予以受理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已受理和收取的病历复印件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对不予受理的申报材料及时退回。
五、上报时间
1.申报病退材料时间: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31日。
2.恶性肿瘤经综合治疗无效复发转移及各种原因所致植物状态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实行按月申报,受理时间截至每月12日。
地点:西青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大厅 11号窗口
联系电话:27931830 刘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