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河融媒”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依法处置蒋某某涉疫违法行为的通报”:
关于依法处置蒋某某涉疫违法行为的通报
近日,我区依法查处一起新冠疫情密接人员抵津后未到社区进行报备案件,对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经调查,近期,蒋某某(男,27岁)系新冠疫情密接人员,从外地来到我区造甲城镇冯台村,在明知从外地来津需要向居住地社区进行报备的情况下,未向居住地社区进行报备,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集中隔离结束后,公安宁河分局依据“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对违法人员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大家严格落实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要求,共同携手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