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西青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灵活审理案件,实现异地开庭零距离。
“法官!我今天到不了庭了,我被要求隔离了!”
某天早上,西青法院民二庭方文鹏法官正在准备即将开庭审理的一起票据纠纷案件所需的相关材料,电话铃声的响起扰乱了计划。
这通电话是该案件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打来的,他系北京某律所律师。该律师自驾前往天津行至高速公路出口时,被管理人员拦下排查,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进行隔离。无奈之下,该律师只好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寻求解决办法。
接到电话后,方文鹏法官先安抚了律师的焦躁情绪,并表示将尽快想办法解决此事。他放下电话,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基本情况及证据情况,考虑到案件并不复杂且证据清楚,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方文鹏法官决定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开庭。
方文鹏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组建微信群,告知原、被告双方将当事人信息、律师证件、及相关证据上传至本群内,以方便核实身份和庭审质证。随后,法官和当事人双方开启视频聊天,正式拉开这场“线上”的大幕。
庭审过程视频画面流畅、声音清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法官又多次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析理工作,最终,原告表示同意撤诉,并向本院提交申请。
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