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日前,西青区人民检察院与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西青区人民检察院、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会签仪式,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座谈。
天津市戒毒局与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及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双方首先就《西青区人民检察院、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会签,随后围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运行初期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会议指出,《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方式等内容,并初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备案反馈制度等沟通协作机制,为试点工作高标准起步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