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实抓严重要关口新冠病毒消毒工作,压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关键环节责任,按照区卫健委工作部署,近日,西青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对区内委托使用的2家新冠病毒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本次排查主要从四方面内容进行。一是资质资格及相关证件的查验,根据《新冠病毒消毒工作管理与监督工作规则(暂行)》规定,委托使用的新冠病毒消毒服务机构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并登记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一年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新冠病毒消毒服务技术能力的合格评价;二是建立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委托的新冠病毒消毒服务机构应建立消毒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消毒运行程序、消毒工作方案、安全操作规章和应急处置预案;三是人员符合要求,具备与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消毒工作人员;设立专职消毒技术和质量负责人,负责消毒服务全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设立个人防护现场督导员,负责现场消毒服务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管理。四是严格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和出入库登记,保证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