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农渔发【2023】8号)文件精神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3”天津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活动,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现将2023年西青区海河流域禁渔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二、禁渔范围
西青区辖区内独流减河、子牙河等所有自然水域(河道)。
三、禁渔对象
除休闲垂钓外,禁止其它任何捕捞活动。
四、其他事项
海河流域禁渔期间,区渔政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辖区内子牙河、独流减河等自然水域(河道)的巡查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力度。对违反海河流域禁渔期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渔政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