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第22个“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西青区运管局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知识,督促企业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执法人员在对某运输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无法出具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在随即展开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虽制定了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但实际并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中重型货车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缺失,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中重型货车相比普通车辆在发生事故后,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具有危险性,本案的查处进一步督促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西青区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根据运管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