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乔治四世开始,英国进入了完全意义上的君主立宪制,形成了今天国王“统而不治”的政治格局。
王室跟议会之间的权力交接,属于是一种和平过渡,虽然有《权利法案》背书,但更多的还是王室跟议会之间的一种默契。
议会通过英国王室的存在,维系着大英帝国的统一,而王室则通过权力的交接,保证了自己的各项权益,同时还能远离政治纠纷。
如今,英国王室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成了形象代言人、吉祥物的代名词,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英国王室还是拥有一定权力的,那么他们都有哪些权力呢?
一、警告权
警告谁呢?
当然是警告外人了。
如果有其他国家侵犯了英国主权,国王就能够向对方发出警告,我可警告你啊,侵犯我们大英帝国主权了,你要小心了;
二、宣战权
必要的时候,国王作为英国三军的最高统帅可以对外宣战。当然,这是要经过议会批准之后,国王才能对外宣战的,毕竟军队不听国王直接调遣。
三、任免首相权
每当英国新首相产生,都会走这么一个过场——去白金汉宫觐见国王或者女王,只有他们在你的委任状上签定了,才能正式生效。理论上来说,只要国王不签字,你就不是合法的首相。国王甚至还有罢免首相的权力,不过到目前为止,英国王室还从来没有行使过这份权力。
四、法律否决权。
英国通过的任何一条法律,都需要得到国王批准,同理,如果国王对某条法律不满意,也是有权去否决的。只不过这项权利跟首相委任权一样,也从来没使用过。
既然从来都没行使过,它们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意义了。“有却不用”跟“完全没有”是两个概念,这就好比买汽车一样,安全气囊我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但是,你必须要有,这是标配。
君主立宪制的标配就是:国王和议会共享权力,国王可以不用,但是你不能不赋予国王这项权力,不然就不叫君主立宪制了。
不过在近代的英国历史上,英国王室的大部分国王都能够跟国会比较友好的合作,双方都客客气气的。
英国王室之所以能够延续到今天,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王室,就跟他这种客客气气、与世无争的传承,有很大关系。
如果他权力欲望倍儿强,总想发表点政治观点之类的,早就和议会矛盾重重了,真不见得能走到今天。
您可以回忆回忆伊丽莎白二世在位的70年里,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吗?
一件都没有。平常就是溜溜狗、浇浇花、骑个马什么的,以及随时配合英国政府安排的各种外事活动。年轻的时候还能出访,随着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了,连出访都免了。仅此而已。但是丝毫不影响英国王室在英国老百姓心目当中的地位。
英国的历史学家们是这么评论英国的君主立宪体制的:这是国王对权力的克制,是历史上的英国首相和英国国王,通过共识和习惯,达成的一种政治默契和政治秩序。
正因为如此,英国王室才能传承百年,才能享有极高的声望,从人类产生文明到21世纪,历史上走过的君王犹如天上繁星,被推翻的王朝也不可胜数,但是像英国王室这样主动放弃王权的,还真是极少数。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政治智慧。
未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还能走多远,就要看新国王和新首相之间的政治智慧和政治默契程度了。